《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11月15日前征求意见
创建时间:2024-10-16 15:05
10月15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收意见邮箱为zyjg3790@163.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修订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包括“总则”“投保与承保”“事故预防服务”“理赔”“监督与管理”“附则”。相比于现行《实施办法》,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完善了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机制;三是强化了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四是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五是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六是细化明确了投保的具体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简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该办法适用于高危行业、领域的安责险。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依法应负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应急管理部网站)